家乘凡例 一、谱者,传世之书,使子孙知自本自支由,而后世昭穆之分明也。旧谱所载,有父生未几而即系之子,有行本居次而反先于长者,皆由(腾)〔腾〕録者以讹传讹之故也。今象集诸房旧本,一一校讐而整正之,仍于生年之下书年号及甲子,庶检閲者得其实云。 一、祖宗当以文正为始,盖以家声阀閲实自文正而光大也。然丽水府君隋,乃文正之高祖,而唐丞相履冰,又(随)〔隋〕之高祖,奕叶相承,源流有自,故皆列之为正纪。若旧谱所载履冰以前诸名卿,如宣子等,虽亦有自,但世远绵邈,作外纪附为。 一、家之有谱,即国之有史也。旧谱止于善者彰其美,而不肖者不书其过悪,何以示惩于后?今予美悪悉载,是亦做史家之意云。 一、字号,所以明世次、辨昭穆,整齐一族之规莫善于此。有等自用子孙全不遵祖宗之法者,有一房而兼两房字号者,有字号本房中而变移在下者,有舍本房字号而附别房者,甚至有犯祖宗之名字者,凡此,非不学无术,则忍心害理变乱祖宗之成法,后世子孙宜痛戒之。 一、嗣续,主人大纪。如无子者,先立亲兄弟之子,若无,则立从堂兄弟及族人之子,但不失本宗者便是。不许立异姓之子以乱宗裔。世多惑于妇人之言,不以宗嗣为重,恒赘婿及立妻党与他姓者,是使开辟以来一气自我而斩,哀哉。 一、各房子孙有流寓及客葬他乡者,俱载于卷首。后世子孙或游宦或经商,各録一通,谨置箧,随地询访。有子孙者,详记其行实,仍以续定字号示之。无子孙者,访求其遗址,以展书古之意。或体访得实不得实,归即告诸宗子及掌庄执事,注于本支下,云某帝某年某房子孙曾到何处,或体访得实不得实,以便后考。 一、谱以传信,必数年一修。旧谱于本位既书生卒行实之详,虽母之所生,妻之所自,亦谨书而备録者,以此事为最重也。近年所修,有生不知其何时,葬不知其何地,娶不知其何氏,居不知其何方,甚至有并其名字而失之者,良由不以祖宗聚族之心为心,不加修缉故也。龙门子曰:“三世不修谱,比之不慈不孝。”吾宗子姓忍负不孝名哉? 一、祖宗手泽,传家之重器也,当逐一造册,使族人共知镇家之有此物,尽付主奉珍藏而收执之。自后代领宗子之任,仍会族衆交割,使谨守勿失。其提管、主计、典籍,则惟以周文襄公征稽文簿,递相授受。始任职时,即于主奉处请録照收,遂缴还主奉,一遇代役,即以所掌示之。有等子孙立心不肖,秘为一家之私,不知后无继志必致毁壊散失,曷若归之公庄,世世守而勿失也。 一、今有余之家,稍有好义之心者即立义塾,以教一乡之子弟。况吾宗为江南义泽世家,而族中子弟散处吴下者,亦不为少。今乡城虽文正设立二义塾,亦罗致未尽。兹有好义者各出己赀,每数家就近敦请一师,其幼而授读者不过五六人,其长而听讲者不限十数人。族中有游 庠序及业在青擅者,不论自家子弟之有无,凡遇才识子弟,即当引为己责,提撕警觉,以成就之。是亦心祖宗之心者也。 明南京太仆寺卿十六世孙惟一谨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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