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始迁祖即为始祖。但始祖需称也,先祖通称也。始则泯乎其先,先则先之上更有先为可也,故《中庸》注及文公《家礼》俱称先祖。家自先极公始迁,谱断自公,宜称始祖。顾在江右者,自公以上,其祖不知凡几。今祠堂所祀,称始祖、迁祖为先祖,而不敢始之以泯乎其先,亦敬其所尊之意也。 一、世系从先极公起至十世,万派一源,绳联贯属,曰统宗,为上卷。至自各分分支者,条分缕析,递衍无穷,曰支派,为下卷。幅面列五层,其第五层另提后,以便开载添续。 一、世系署别号于名上者,子无名父之义也。亡其号而即署以字者,字从名起也。字号俱阙则称名,无征也。生居卒葬有书有不书者,阙也。 一、世系附妣于考,阴统于阳之义也。母族女家兼及之者,先其所自,后其所出也。一、大传、壹传不合録者,存别之义也。间合传者,妣统于考,自宜载之大传而仍其旧也。一、享尝表其正向,其东偏西偏,皆考而不妣者,以祠堂所祀与名宦乡贤同义,非若私室考妣合檀之礼也。 一、祠堂所祀,议贵议贤,有德虽微必録,无德虽显不附。后之继起入祠者慎之。 一、文献经兵燹多遗失,其存者间得于世所传诵及国乘邑志所纪载,辑之以备其概。 一、各分住居错置,故立宗约,肃家规也。 一、一姓之中,名字雷同,一辈之内,二三其派,久相错乱。今谱内名同者,改文不改音外,另立五言句为命名之式。 一、为人后者谓之子,尊之于所嗣宜矣。于其所生,讵心之所忍乎?谱于本生之下仍系之,以昭入继之由。 一、家训格言,旧辑甚多,兹惟切于家政者之。 一、胎山分,乃保二月山公裔也。递传至朝祖,派序画一。后以继嗣游、陈二姓,而其字派各立,差徭各承。今其世系,谨依旧谱,从保二续至五世,余不备。 一、仕宦俱有传。惟胎山分子中、仲正、存肃诸公传未,其科目阶秩具载爵命卷内,不敢署。 一、犹湖莲花心,先极公始迁地。今犹湖、中乡分实属一本。旧谱载有必富、必端、必贵、必荣、必才、必善诸公名目,因层系难稽,亲尽若路人,姑志其名,重本也。 一、恩荣题辞。盖闻身体髪肤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显亲扬名,孝之终也。家登仕版者代不乏人,江右以前鲜所稽考。来蒲以后,历元、历明及国朝,凡恩荣诰敕,靡不具备。然有存有不存,于其存者録之,皇皇天语,炳若日星。其不存者,科目阶秩可考而知,故自一命以上悉列本卷,使皆得稽其显扬所自,其以广人之孝,即以作人之忠乎。 (清张茂苇等纂修《[湖北嘉鱼]张氏家乘》清光绪二十一年青阳堂木活字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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