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方仲(1908 - 1970),研究员,教授。原名嘉官。广东番禺人。民国十年前往北京上学。“五卅”惨案发生后,从美国教会主办的崇实中学转入天津南开中学就读。次年9月,以高中一年级的学历考入清华大学农学系,后改读经济系。民国十九年毕业,入清华研究院,民国二十二年毕业,获经济学硕士学位。同年底任职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,并以田赋史为中心研究中国经济史,相继发表《明代鱼鳞图册考》、《明代两税税目》等论文。民国二十五年发表论文《一条鞭法》,详细阐述明代田赋制度的变革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,提示了“一条鞭法”是现代田赋制度的开始。翌年,《一条鞭法》被译为日文、英文,在日、英等国刊登,受到国内外史学界和经济学界的赞许。他与吴晗、夏鼐、罗尔纲等青年学者在北京发起成立“史学研究会”,商讨历史研究的新道路和新方法。民国二十六年六月赴日本进行学术考察,因抗战爆发提前回国。他多次到农村进行实地考察,民国二十八年在川、陕、甘3省作农村经济调查,曾前往延安参观访问,聆听毛泽东两次讲话。民国三十三年取道印度前往美国作学术考察,并被哈佛大学聘为研究员。民国三十五年九月离美赴英,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从事研究工作。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从海外回到南京后,着手整理《明代田赋史》一书,准备出版。他抵制当局关于向上海、台湾两地疏散和迁移的命令,并和群众一起进行护所斗争。后因在穗的母亲病重,民国三十八年二月回广州,被聘为广州岭南大学教授兼经济系主任。在此后的三年间,发表了《明代黄册考》、《明代一条鞭法的论战》、《明代一条鞭法年表》等论文:1952年,经院系调整被中山大学聘为历史系教授,1957年,出版了专著《明代粮长制度》,后又编著《中国历代户口、田地、田赋统计》一书。1965年11月10日,姚文元发表《评新编历史剧“海瑞罢官”》一文,给吴晗扣上莫须有的罪名,梁方仲坚持正义,先后多次在会议上表示“我愿以名誉和生命保证吴晗绝无政治问题”。他仗义执言,因而受到政治迫害,终积郁成疾,于1970年5月18日病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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