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修宗谱凡例[道光六年] 一、我族自端二公、端三公迁居龙山之麓,其后分徙别处者,不胜指屈。今在城在乡各支,俱经各房长、知事采访齐全。惟冠珮端一公支,向以各建祠宇,不同祭祀,今所载者,衹照旧谱中世系録入,余不续载。此外在京支、云南支,以至迁居他郡者,道远尤难搜録,以待后之修谱者再马增定。 一、旧谱纂定俱以手録,其式阔大且厚,难于收藏,閲数十年不免残缺。今番修辑,用聚珍板刷印,共计十二本,合为一册,以便久藏。 一、宗规、宗典、修规,为祖宗遗范传训,历世子孙及祠中祭祀,一切借以遵行者。旧谱俱未经载入,今特编列于首。 一、世系为历代稽考之根,今番修辑,凡每卷每页各表某世某支某房,俾阅者了如指掌为。 一、旧谱中凡诰勃、传赞、行状、墓铭、事略等,俱録于世系后。今昭慎重,各归一门,亚于偏旁注明某世某房,以便查核。 一、修谱,所以睦族也。嗣后必三十年一修,庶几族不涣散,人不支离。窃愿世世子孙共体斯志,敦一本而世次无紊也。 一、一本堂祭田若干亩,培文田若干亩,储备田若干亩,向来祇于祭簿中开载,旧谱未经载入。但祭産为供奉烝尝根本,培文则教泽攸关,储备则公费所藉,俱属正用,以计久长者。此番修辑,将各産田亩字号以及分毫数目,一一载入谱中,以免遗漏。嗣后,如有续置之田,仍将各房所藏之谱,会同宗族房长、知事,每部将字号録入,俾有稽查。所有旧置房屋,今亦附载于后。一、谨藏宗谱。自道光丙戌谱成后,分给族长,各房长、宗孙、宗士、知事各一部,须谨笥之,俾子姓有所稽核。毋得私自填注,擅行改抹,蹈斯 者议罚。房族长、宗士、知事谢世,其子孙即交所续之人,如前后交接不清,或至遗失,罚银拾两,以警怠忽。 光绪甲辰续增凡例 一、宗祠祀産义庄,赡族田亩房屋,业经禀请,题咨立案,仰荷天语褒嘉,此由祖宗之德,抑亦我族之光也。谨将禀底、宪批、奏稿,一一刊载,以昭慎重。 一、郡城试寓一所,专为生童应试而设,抵郡后不必招寻,各有住处。且房屋宽敞,器具周全,便孰甚为。此诚仰体祖宗培植之至意。惟愿我子姓接踵而起,读书上进,显亲扬名,则宗族增光,而试寓亦为之生色。爰将规条并绘图刊载,以垂久远而示来兹。 一、设学堂以培人材,为当今急务。我族子姓赴试者,平时既有会课,各试复加给考费,祖宗培植可谓至矣。其有年幼未应考试者,光绪壬寅冬,公议设学堂课读,爱禀请立案,蒙各大宪批准,于义庄内设立蒙学堂一所,敦请中学教习一位,训迪童蒙,今已二年矣。俟办有成效,再议扩充,以收养正之功。 一、冠珮一本堂本隅绪山庙,各有碑记附载条规之后,俾后人洞悉其原委,各无异言。 一、此次修谱,增职衔、忠孝、功勋、耆寿四表,其不嫌与世系重复者,盖有善必扬,俾读谱者一览而知。 (清朱九畴总修《[浙江余姚]余姚朱氏宗谱》)清光绪三十年一本堂木活字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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